明明车子在身边,却被告知车子涉嫌偷盗。这样的事情,谁要是能碰着,也是万分之一的概率了吧。
偏偏东阳的潘先生,就是这么巧。“车子租给别人出了事,我吃不了兜着走。”
车子被偷?我毫不知情
潘先生,东阳人,开租车行的。
今年6月28日,潘先生一位朋友王先生借了他的福特轿车来杭州办事,路经中河高架,被交警拦下检查。
经交警核查,发现此车涉嫌盗抢,有人曾经报过案。于是,车子当即就被交警扣下。
如果这车是被盗车辆,那潘先生似乎有很大嫌疑。
不过,事后潘先生矢口否认,并且表示自己可以拿出车子的相应手续,以表明自己是车主,绝非偷车贼。
那么,假设潘先生说的是事实,显然报案的不是他,又会是谁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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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租出去的车开回家
事情还要从去年3月份说起。
潘先生是东阳一家租车行的老板,他有一个客户陈某经常在他那租车。去年3月,陈某向潘先生租了一辆福特车,车号为浙GDP3**。
过了几个月后,潘先生想讨要租车费用,联系不上陈某,于是他托关系通过当地派出所查询,了解到陈某犯了事被公安抓了。
为了尽快找回自己的车,潘先生称自己通过全球定位系统,确定车子是在广西北海市。几天后,潘先生和一位朋友到广西把车开了回来,“路程很远,花了22个小时左右。”潘先生表示自己还记得当时花了好大力气才把车开回家。
车子顺利回归到车主身边,事情似乎圆满解决。
陌生人报案找我的车?
半年后,也就是今年6月28日,文章开头说的车子被扣一事。
潘先生到杭州交警支队处理车辆被扣,查询了车辆的相应记录,了解到去年12月1日,一位名叫周朗的人报的案,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建设派出所立案调查。
周朗何人?潘先生称不认识。
既然不相识,周朗为何报案找这辆车,这其中到底有些什么纠葛,也许只有当事人知道。
据潘先生说,他曾电话联系到广西当地派出所,对方表示要查清楚事实,方可消案。
就目前来看,疑点还是很多,记者粗略罗列了下:
一、报案人周朗是谁?
二、租车人陈某和周朗什么关系?
三、派出所受理此案,基于什么原因?
四、潘先生为何自己千里迢迢到广西取车?
五、潘先生所谓的全球定位系统,是否存在?
六、如果潘先生是车主,而且和周朗无关系,为什么陌生人报案,派出所也会立案呢?
揭开以上几个疑点,事情可能会明朗起来。
记者的话
潘先生的事,说的有点悬。
记者接到电话时,以为只是个朋友间的经济纠纷事件。
听下去好像还有点意思,案件扑朔迷离,肯定还有一些未明的事实隐藏着。
今天下午,记者收到了杭州市交警支队的回复函。
回复中称,杭州市交警部门已经通过公安内部网络,将盗抢车辆被查扣的情况告知了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建设派出所。另外,由于涉及盗抢等刑事案件的物品,需立案单位进行调查后,由立案单位(即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建设派出所)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返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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